关于向河南豫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送达《整改通知》的公告
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向河南豫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送达《整改通知》的公告
河南豫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:
近期,我厅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责成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进行整改,并按规定送达《整改通知》。
因你单位下落不明,无法通过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《整改通知》。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你单位也可到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(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1006室、联系电话:0371-65808023)领取上述文书。
附件:整改通知.doc
河南省财政厅
2026年7月6日
